各位老师、同学:
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定于5月27日上午举行,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答辩时间:2023年5月27日(周六)上午8:00开始
二、答辩地点:枫林校区经管楼(详见分组安排表)
三、答辩方式:线下线上相结合
四、答辩流程
1.主席宣布开会,介绍答辩委员会情况。
2.研究生演示PPT(5分钟内,简要陈述论文主要内容),专家提问,申请人答辩(专家提问后,申请人可离场准备问题也可即问即答。如果离场准备,其他申请人交叉报告论文主要内容)。
3.休会,答辩委员会评议,并在答辩表决票中打分、圈选是否通过答辩,是否同意授予学位。
4.复会,由主席宣布结果(不宣布具体分数),结果分为3种情况:
(1)通过答辩,同意授予学位;
(2)不通过答辩,不同意授予学位;
(3)重大修改。需要重大修改的,由答辩主席指定答辩组专家负责审核,通过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。
5.答辩后,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,答辩主席还需在每位学生的学位申请书(一式2份)中签字。
温馨提示:答辩全程,请答辩委员严肃认真,言语得当,保持专业性,不讲题外话,线上答辩需全程开启摄像头。
五、答辩分组安排见附表
答辩分组安排表.xlsx
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
2023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