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1月1日起学位论文查重复制比要求提升的通知
发布人: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20-12-25   浏览次数:809

各位导师、全体研究生:

您们好!2020年12月14日,2020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了《东华理工大学“第六条 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”,2021年1月1日后毕业的研究生,将按照最新学术论文检测要求进行执行,要求更为严格。“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”具体调整内容如下:

条号

修订前内容

修订后内容(2021年1月1日起执行

备注

(修改、新增、删除)

第六条

第六条 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(本办法中“检测结果”均指“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”,下同)。

(一)硕士论文要求:

1、检测结果小于等于25%的论文,可直接进行送审。

2、检测结果在25-40%之间的论文,需修改一个月后进行一次复检。复检结果小于等于25%可进行送审,复检结果仍大于25%的论文,延期半年送审。

3、检测结果在40%及以上的论文,延期半年送审。

(二)博士论文要求:

1、检测结果小于等于15%的论文,可直接进行送审。

2、检测结果在15-35%之间的论文,需修改一个月后进行一次复检。复检结果小于等于15%可进行送审,复检结果仍大于15%的论文,延期半年送审。

3、检测结果在35%及以上的论文,延期半年送审。”

 

第六条 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(本办法中“检测结果”均指“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”,下同)。

(一)硕士论文要求:

1、检测结果小于等于20%的论文,可直接进行送审。

2、检测结果在20-40%之间的论文,需修改一个月后进行一次复检。复检结果小于等于20%可进行送审,复检结果仍大于20%的论文,延期半年送审。

3、检测结果在40%及以上的论文,延期半年送审。

(二)博士论文要求:

1、检测结果小于等于10%的论文,可直接进行送审。

2、检测结果在10-30%之间的论文,需修改一个月后进行一次复检。复检结果小于等于10%可进行送审,复检结果仍大于10%的论文,延期半年送审。

3、检测结果在30%及以上的论文,延期半年送审。”

 

修改

     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:83853500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研究生院学籍学位科

2020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