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》,现就做好我校2019-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2018级、2019级、2020级全日制(全脱产学习)硕士研究生。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状态的研究生除外。
二、名额分配
根据2018级、2019级硕士研究生参评总人数,按照奖学金获奖比例分配名额。2020级新生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及录取情况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。
三、评审程序
1、2018级、2019级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根据《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》,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附件1(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)、附件2(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业绩材料汇总表),并在10月30日之前,将附件1、附件2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。
2020级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附件1(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),如有同时符合优秀新生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,即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(含推免生),且在全日制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级学科竞赛(A类)二等奖以上的应届本科毕业生(团队成员中排名前三)或毕业于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的优秀毕业生,另外还需提交附件5(2020级优秀新生奖学金汇总表)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并在10月30日之前,将以上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。
2、各二级学院可参照《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》认真组织评审工作,有效业绩材料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。请将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在11月20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3、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后的结果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并将最终评审结果报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。
四、材料上报
请各二级学院在11月2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
1、附件1: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纸质稿一份)。请将本院2018级、2019级、2020级业绩综合排名前40%的获奖者审批表交至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其他获奖者的审批表留学院存档备查。
2、附件2:《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业绩材料汇总表》(纸质稿一式两份)。2018级、2019级附件2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,原件学院存档备查。
3、附件3:学院2019-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示表及公示照片(纸质稿及电子稿);
4、附件4: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者信息汇总表(纸质稿及电子稿);
5、附件5:2020级优秀新生奖学金汇总表(纸质稿及电子稿)
五、工作要求
1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及《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“十不准”》等相关规定,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工作。
2、业绩支撑材料杜绝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参评资格。
3、各二级学院应做好评审各项材料的存档工作。
附件.rar
研究生院
2020年10月16日